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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概况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24〕36号)、《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5〕4号)和《关于涉改县级部门职责调整人员转隶的通知》(岐编发〔20246号)、《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岐编发〔20199号)文件精神,岐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2个办公室和5个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具体是: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法制工作委员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代表工作委员会

信访室。

 

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收发、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大宣传、信息调研、新闻报道及联络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承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人民满意的政府组成部门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设施维护、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主 任:赵兵强

副主任:张少博、刘钊锋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2、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有关法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负责实施县人大及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专题询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县级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公检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及检查工作,负责同县级公检法司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乡镇人大法制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所联系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方面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梁   峻

委 员:张少博、杨恩娟、贾锁平、王军林、李小东、梁文仓、李官科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3、预算工作委员会

负责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草拟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决议和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及财政决算情况,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实施县人大及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专题询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同县级财政经济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及各镇人大在财经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所联系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方面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或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梁   敏

委 员:刘钊锋、胡一乔、张淑萍、张宗科、马国强、范宏杰、鲁   东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草拟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负责实施县人大及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专题询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同县级教科文卫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及各镇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所联系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或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剑钧

委 员:王宏亮、杨新华、李  超、杨宗敏、张  静、袁宏哲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5、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负责有关城镇建设、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负责西岐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专题询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同县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各镇人大城建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所联系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陈军仓                                            

委 员:刘宏亮、杨  毅、唐黑成、帖少军、赵海岐、王纪平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6、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县人大代表及驻本县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织视察或调查活动,草拟视察或调查报告;督促查处侵犯人大代表权利方面的案件,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负责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选举、人事任免工作,负责“一府两院”有关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工作;负责了解市、县人大代表变动情况,按程序办理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罢免工作;指导县、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及代表培训、述职活动,联系各镇人大工作;负责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各镇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代表工作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及专题询问,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代表工作方面议题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或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吕志平

委 员:赵兵强、李武利、上官超、李鹏辉、王维花、王媛妮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7、信访室

负责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负责收集整理信访件,定期汇总,及时转办,加强督办;协调有关工作委员会搞好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对领导批办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集中开展督查;负责网上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转办;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承办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张少博(兼)

联系方式:0917-821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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