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岐山县人大常委会评选人民满意政府组成部门办法》及《评选细则》的要求,我局完成2019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向社会各界郑重作出的五项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一、年初公开承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承诺一:夯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规定,突出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旅游、学校、消防、冶金和工贸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同推动安全技术改造,排查安全隐患,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提高综合防控水平。
完成情况:年初,以县安委办名义印发了13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5月10日开始,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商贸、工业、文旅、消防、学校、公交车行驶和桥梁防护等14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重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设现场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和安全宣传教育进行了检查整治。集中执法行动以来,全县各领域共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639起,下达整改指令10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6起,罚款26.8万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5户。
承诺二:强化风险防范,推动应急管理。今年是应急管理元年,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常年开展轮训,让他们既做应急救援的参与者,也作安全生产的推动者;二是一体化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理清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防范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加快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同步推动应急实兵演练和桌面推演;四是在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生产安全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基础管理和防范水平。
完成情况:一是 8月份,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建完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岐安委会发〔2019〕5号)目前,各镇和各部门都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均为兼职队伍,共27家。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14家,专职应急救援队伍3家,分别是县消防大队、县公安交管大队、民间组织的岐山飞鹰救援协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领队、教练员和业务骨干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各企业(社区)、各单位自行负责;二是以县政府办文件下发《关于调整岐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岐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规定》《岐山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岐山县安全生产月度会制度》;三是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全县22个专项预案,57个部门预案进行补充和修订,9月份,邀请省应急预案专家对全县涉及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3场,投入15.68万元,参与人数达24339人。四是在8户危化品生产企业、1户非煤矿山、1户烟花爆竹批发库,27户加油站开展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承诺三:抓实督查检查,强化过程管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五长”带队抓排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随时督查、警示提醒、季度点评、约谈问责等办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隐患台账,逐一销号。对安全隐患重排查、轻整改和屡查不改、屡改屡犯的企业,盯紧看牢,一抓到底,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完成情况:春节前后,各镇、各部门、各层级参与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数95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464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17个,整改到位112个。扎实开展14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执法和攻坚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81户,查处隐患2892条,已整改2775条,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实行了台账销号制,分工负责监控治理,做到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承诺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曝光违法违规典型和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分期分批、分行业、分重点对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安全生产月”筹备会议,制定印发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6月6日,在县北环路礼乐广场举办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月”启动仪式,6月19日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场播放了我局制作的公益宣传片《尽责》,讲解了心肺复苏、消防救援、燃气安全等知识,展出宣传展板189块、悬挂挂图80幅,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二是利用所有公交车、出租车LED屏幕开展主题宣传,所有危化企业、加油站点和运输企业均在厂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植入安全生产宣传横幅300条以上。三是组织培训。县应急局6月份、7月份分别对高危行业、工贸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500余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在重点行业领域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活动68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制作宣传版面38个,悬挂宣传标语36面,微信、微博平台宣传879条,发送气象交警温馨提示短信1058条。11月份,定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宣传纸杯10万个,在县城和蔡家坡地区新增大型户外宣传版面150平方米
承诺五:优化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机制,提高一线工作积极性。对《岐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科学设置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分值,进一步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在考评办法中的得分占比,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评估向日常、向过程、向一线倾向,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完成情况:在《岐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年初对县级部门下达1-12月年度职能目标任务清单,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年底将按照任务清单对照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岐山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岐山县中小微企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奖补基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年中新增加的其他重点、亮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集中执法行动。从5月份起,我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商贸、工业、文旅、消防、学校、公交车行驶和桥梁防护等14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重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设现场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和安全宣传教育进行了检查整治。集中执法行动以来,全县各领域共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639起,下达整改指令10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6起,罚款26.8万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5户。
2.开展四项攻坚行动。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四项攻坚行动”。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攻坚行动以来,路面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3370起。其中一般程序526起,简易9881条,超速驾驶36起,无证驾驶103起,无牌上路46起,不按车道行驶84起,饮酒驾驶18起(其中醉酒2起);对乡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进行排查,共排查隐患24处,已治理22处;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开展运输企业、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56次,提出整改措施2条。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截止10月底,全县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61户次,共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8条。三是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以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较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部门抓建设工程安全的责任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应急能力。四是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约谈培训会,发放了消防知识挂图,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对全县十二类重点场所逐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联动的单位进行消防行政处罚,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共计28条。对短期内无法整改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进行“三停”和“临时查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现均已整改合格销案。截止10月底,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2180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3429处,督促整改3318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30份,行政处罚84家,临时查封162家,责令“三停”单位71家,罚款23.6万元;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分别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检查单位25家,对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