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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2019年公开承诺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次数:1091次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评选人民满意政府组成部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完成年初做出的承诺。

一、国土绿化工作扎实推进

我县国土绿化工作以推进山区森林化、城镇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全域景观化为抓手,聚力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城市为目标,重点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乡村美化等重点工程。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全面完成计划任务。一是完成蔡家坡经开区东四路、东六路等绿化亮点工程,美化提升凤凰路、蔡家坡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铁站广场等出入境口,努力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生态优美、宜业宜居的园林式新城区,共完成绿化369亩,栽植苗木27.67万株。二是推进交通沿线、农田林网、村旁、水旁造林绿化和美化提升,突出抓好公共绿地、街道绿化、休闲广场及工业园区防尘景观林带建设,合理配置乔冠花树种。共完成绿化1540亩,栽植苗木40.2万株。三是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享,结合乡村振兴、农村清洁行动,开展52个提档村绿化建设,完成绿化863亩,栽植苗木12.18万株。四是大力开展森林围路绿化,栽植大规格苗木,保持林带一致性,使景观环境全面提升。完成道路绿化42公里,绿化面积383.4亩,栽植苗木14.82万株。五是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完成绿化面积3.1万亩,栽植苗木198.9万株。六是持续推进河流滩涂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完成渭河、石头河、麦李河沿岸及滩涂新建和补植连片花卉景观120亩,栽植苗木0.2万株。加快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恢复和保护建设,持续推进“还林还湿还湖”,加快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野生动物及鸟类栖息地恢复保护。七是建设沿山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带,完成新建花椒0.36万亩任务,改建0.4万亩。积极实施苗木花卉“三集中、三倾斜、三带动”战略,以枣林镇北营村白皮松基地、雍川镇宣旗营苗木花卉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发展壮大苗木花卉产业,新发展苗木花卉7373亩。八是加大对景区周边生态绿化建设,通过新建和补植花树、彩叶树或种植草花美化景区,使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有机融合,达到扮靓景区的总体效果。完成周城北门等绿化面积650亩,栽植苗木7.2万株。九是围绕全市城乡主干道路两侧种花全覆盖目标要求,立足提升改造,林中空地种花、路沿边坡插花、河流滩涂播花为重点科学规划。累计发放播种适合本土种植的多年生常夏石竹、少女石竹、紫松果菊、黑心菊、天人菊、百日草、楼斗菜等草花种子1000公斤。完成西宝南线、北线、关中旅游环线、岐周路、凤周路等5条道路种植草花312亩,全县各镇、村道路种植草花505.4亩,西宝中线、周五路等种植花树或彩叶树150亩,栽植苗木2.1万株,给各镇以奖代补奖励15.5万元,县财政投入120万元。十是强化种苗生产管理。在产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全县共开具检疫证74份,其中省内32份,省外42份,检疫检验雪松、花椒、金叶复叶槭、国槐、五角枫等苗木91万余株。

二、发展林业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一)生态脱贫政策落实

1、聘任贫困户护林员。在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聘任护林员100名,涉及贫困人口378人。聘任期1年,月工资300元,工资按月发放。

2、生态公益林补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003.2亩,年补偿10398.59元。涉及京当镇京当村、蒲村镇崛山沟村、故郡镇涝川村、雍川镇南营村等4个镇4个村54户贫困户184人。省级公益补偿补偿面积7840亩,每亩兑付4.75元,年补偿36907.5元。涉及我县蔡家坡镇曹家村、郑西村、落星堡村、四原村等4个村贫困户155554人。

3、实施退耕还林到户脱贫。2019年兑付50户贫困户2015年第三轮次24.916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83人。截止目前,新一轮退耕还林累计给贫困户共兑付资金114.567万元。

(二)林业产业发展

1、实施干杂果经济林提质工程。完成干杂果经济林新建6683亩。同时,鼓励支持贫困村积极实施干杂果经济林建设,今春县林业局给全县10个贫困村提供花椒苗木79700株,栽植面积724.5亩。

2、实施苗木花卉繁育工程。建设枣林镇北营村白皮松基地、雍川镇宣旗营苗木花卉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重点的苗木花卉产业。全县发展苗木7373亩。

3、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在秦岭千山区发展中药材种植、培育高效林下种植基地;在渭河川塬区发林苗、林菜、林花等复合种植经营,完成林下经济4235亩。

(三)“五个一批”开放

宣旗营花木园与5户贫困户签订用工合同,从事育苗工作,收入每月不少于1100元。

三、严格森林资源管理

按照省市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把森林资源管理列入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违反森林资源管理问题,采取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严打整治的措施,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一)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

3月份至10月份开展为期8月的“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县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加强林地资源管理的通告》,在全县社区、村、主要路口张贴。利用10天时间在县电视台播放通告,在林区、主干道悬挂条幅50条,营造了舆论氛围。由县林政管理所、森林公安派出所两个执法单位分别对南部山区和北部山区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排查摸底,逐一列出清单。重点开展打击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行为;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二)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行为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组建7个专班,全面开展工作。制定印发了《岐山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岐山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一是坚持周例会工作制度,按时给市上各专班上报日报、周报,及时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印发了《岐山县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岐山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各5000余份,张贴到镇村等重点区域,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违法行为线索。三是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工作。四是坚持“打”“防”“管”“控”并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强化预防管控措施。在斜峪关、崛山沟等主要路口安装了视频监控24处。在秦岭林区设置管护站6个、设立斜峪关、五丈原、涝川防火检查站3处,对进入林区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建立巡查检查日志,严查违法盗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了岐山县护林防火工作方案,明确局领导分片包抓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由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分管护林防火工作。进入防火期,我县及时安排部署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并下发通知。在10月29日召开了全县护林防火工作会,在会上分管副县长对全县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镇和各有关部门签定了护林防火责任书。一是始终坚持“预防为先,严防死守”的原则,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全县18个护林防火检查管理站62名工作人员和100名护林员坚持每天巡山检查,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收缴火种,并进行护林防火宣传知识培训,对林缘墓地进行杂草清理,造册登记, 二是加强扑火队伍管理及训练。我县有专业扑火队一支20人、半专业扑火队14支300余人,今年来共进行了30余次扑火演练和扑火队员训练,在训练中主要训练扑火队员的编组分防、相互协作和扑救避险知识,通过演练和培训提高了队员的应急能力和科学扑救水平。三是我县在防火期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做到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防火车辆、扑火机具“四到位”,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出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林业主体改革取得新成效

我们认真落实国家林业改革政策,完成林业机构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制定方案,理顺体制机制,推动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承接县水利局、住建局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相关职能。三是划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地征占用审批、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野生动物繁育许可、珍贵植物资源采伐和采集审批、高火险期进入林区活动审批、防火期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和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核准等10项相关的审批职能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是根据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岐山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964号的通知精神,明确县林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共设编制数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非领导职务6名。内设办公室、造林与产业发展股、林政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重点工程管理股等5个股室,并重新明确了股室,确保林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是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和深化会,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积极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整合木材流通管理、森林植物检疫、种子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养殖等事项,成功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年内获得的表彰奖励

截止目前,我局主要荣获以下奖项:

1、2019年秦西联第60届委员会护林防火先进集体;

2、2019年陕甘两省千山十三县护林联防委员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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