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2    浏览次数:893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20年219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县政府后四楼会议室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人事。

四、会议列席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县政府办、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五、几点要求

1、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拟任职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按时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备好供职表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缺席、顶替。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25号 陕ICP备17009295号-1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