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邓 珍为岐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军华为岐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敏社岐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 珍岐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