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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月22日,我县召开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依法任命了7名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21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追赶超越提供了组织保证。
我县人大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严格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一是任前考试,强化法治思维。会前,集中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当会宣布成绩,有力地提升了拟任职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二是严格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在统一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严格审核简历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投票表决,宣布结果,颁发任命证书,有力地增进了任命工作的公正性。三是承诺宣誓,铸牢使命担当。通过就职表态发言、与组成人员见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在铮铮誓言和铿锵承诺中,着力提升了任命人员为民履职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担当。
县委何书记在对新任命人员表示祝贺的同时,寄语他们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要紧抓“五个亲自”即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落实;树立“四个意识”即荣誉意识、争先意识、勤廉意识、成果意识;落实“三个直通”即直通群众、直通企业家、直通干部;珍惜全县赶超进位的良好开端,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与厚望,扎实履职、勤勉工作,努力为打造实力品位幸福岐山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县人大傅主任在总结会议时,首先向全体获任命的同志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同时勉励他们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希望他们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要求他们牢记使命职责,当好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