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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来源: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877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7426(星期三)上午8:30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厅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议事规则及办法;

3、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蔡家坡经开区水寨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4、人事。

四、列席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一名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文广局、卫计局、蔡家坡经开区开发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杨正岐(由凤鸣镇人大负责通知)、王海峰(由蔡家坡镇人大负责通知)、田秀侠(由益店镇人大负责通知)、令维科(由蒲村镇人大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五、几点要求

1、会议列席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职级要求参加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代替。

2、请县人民政府提前将本次会议材料打印65份,务必于424日(星期一)下午6时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请县人民政府通知被任命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准备好会议供职表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4、请县电视台、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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