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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0年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0-06-13    浏览次数:617次

  一、完成任务承诺

  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八次全委会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立的目标任务和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落实“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等各项财政政策,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攻坚克难,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始终把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积极克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全面落实《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和总部企业招引十二条措施,用足用活各项激励奖补措施,全方位支持总部企业快速发展,积极培植财源,深入挖掘潜在税源,开展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重点强化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保障重大民生项目以及城乡基础设施资金需求,确保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2020年预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44660万元,同口径增长3%,税收比重74%以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1154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计划安排211546万元,市下专项支出10亿元。

  (二)全力以赴,抓好中省资金争取。密切关注今年国家财税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动态,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围绕全县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一批关乎我县长远发展的民生、环保、经济发展等政策项目资金的筛选、包装、策划和申报工作,不断增强争资工作针对性,提高成功率。今年计划争取中省资金达到20亿元以上。

  (三)强化责任,抓好重点工作项目化。以“三个重构”为抓手,着力构建全面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运行模式,统筹支出安排,合理合规编制项目预算;认真落实重点工作项目化,结合财政职能职责,与发改等部门紧密配合,制定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重点工作项目化有关制度,不断加强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全面实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管理规范化。

  (四)积极稳妥,抓好债务风险防控。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控制制度;提请县政府与14家政府隐性债务单位订立2020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偿还责任书,全面夯实各债务单位目标任务和责任,督促债务单位做好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偿还工作;摸排到期融资贷款债务,研判潜在风险,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及时排查汇报,尽最大努力防止债务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当年债务化解任务落到实处;充分用好政府债券和专项基金政策,全面掌握上级债券发行动态,抓住国家加大恢复经济和提高公共领域保障水平的机遇,积极谋划一批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力度,争取省市加大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弥补建设与发展方面的资金缺口,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五)发挥职能,抓好扶贫政策落实。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力度,2020年预算年县级财政预算计划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与上年资金规模持平并略有增长,确保我县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达到上级规定要求;聚焦发展“一碗面”经济,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推进臊子面、擀面皮等特色产业和美丽乡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农村基础项目建设,带动和助推贫困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持续加大对纳入陕西省扶贫动态监控系统行业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主动与各主管部门沟通,结合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六)强化监督,抓好财政监督管理。积极落实财政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强化对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构建职责清晰、分配科学、编制透明、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消费支出,确保全县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切实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延伸采购范围,节约有限的财政资金。

  (七)规范监管,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资产融资平台转型,盘活存量资产,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从资产配制、资产核销、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日常动态监管机制。根据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处理各单位申报事项,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安全运行和数据准确;按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开展单位资产处置业务,对到期和新发生的租赁事项及资产处置收入,及时开展催缴,做到应收尽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强化党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发挥“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作用,带头搞调研、促协调、抓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引导和带动干部职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积极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转变思维;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散、疲、虚、滑”问题,从“勤、合、快、实、责”五个方面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格制度落实监督,从工作学习、廉洁奉公、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不断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用制度管好权、管好事、管好人。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服务事项承诺

  (一)推行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财政政策法规、部门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一律上墙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在上级要求时限内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1.对前来财政局办理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立即办理;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向其讲清所缺资料、应办手续和相关规定;属特殊情况的,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

  2.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3.人大、政协“两会议案提案”,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办理,并及时上报结果。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优抚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在相关资料审核完善后,按政策规定时限拨付到个人账户(咨询电话:8218467)。

  5.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在完善有关报账程序后,由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将款项划至建设单位账户(咨询电话:8211947)。

  6.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随时予以质疑。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咨询电话:8218462)。

  7.对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信息采集,专业资格考试等有关事项,接受咨询后现场答复(咨询电话:8215176)。

  8.收费单位领用票据时,持《收费许可证》或《收费票据准购证》,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咨询电话:8215177)。

  9.对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截留、挪用或抵扣资金的,农户可直接向县财政局举报,财政局接受举报电话的股室在5个工作日内查处并与举报人当面或电话回复(举报电话:8213605)。

  三、保障措施

  (一)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严格监督检查。对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将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毕,并向投诉人予以书面答复。工作人员发生违诺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对责任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相关制度,分别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待岗处理、调离岗位、纪律处分。

  (三)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十七届八次全委会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荣誉意识、争先意识、勤廉意识、成果意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能,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勇于担当、勤勉尽责、追赶超越的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两个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理财行为,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满意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2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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