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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0年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0-06-13    浏览次数:715次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继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禁燃令”“禁放令”,管控好烟花爆竹燃放,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等行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力度,全年抽测数量达到保有量的50%以上;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管控。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督促建成投运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清理整顿非法排污口;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麦李河等小支流综合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配合省上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入场采样和监测,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自行监测和公示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污染地块管控。

  四、打好青山保卫战。配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方案评估与完善和勘界定标工作;巩固秦岭“五乱”整治成果,围绕项目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快损毁矿山生态修复。

  五、结合“六•五”环境日,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讨论稿)修编。

  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环境问题,结案率达到100%。

  七、做好排污许可证的执法检查和证后监管工作,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未落实自行监测等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

  八、做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联络、协调、销号等工作。

  以上承诺,请县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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