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
一、规范服务,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决不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信访请求,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
二、文明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最多访一次”制度,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对依法不予受理的信访诉求,告知来访人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不刁难不歧视来访群众,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
三、强化督查督办,大力推进积案化解,督促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实现信访案件“减存量、控增量”。
四、认真做好全县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宣传《信访条例》,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承诺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共同遵守,请大家监督。监督电话:0917--82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