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2203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20年85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室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相关人事任免。

四、会议邀请、列席人员

邀请县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五、几点要求

1、请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通知拟任职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准备好供职表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非N95),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请县电视台、信息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25号 陕ICP备17009295号-1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