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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1040次

  9月8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巨文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牛国莉、苏永科、刘尚义、祝军林等31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小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创新审议方式,进行分组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分配使用方案的决定、关于召开岐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代表资格有关事项,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巨文利总结会议时强调,一要认真做好监督,促进职责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主体作用,针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在“审”上下功夫,在“议”上做文章,提高审议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在依法监督中有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把政府行为与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成效。二要强化履职担当,不负人民重托。要以履职评议为契机,牢记宣誓誓词,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任命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正确行使权利,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担当意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以勤政务实的作风践行宣誓誓言,做到用权为人民、用权受监督。三要积极落实决定,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对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分配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筹备,全力以赴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代主任薛瑞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袁小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卫文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望松,县政府办、卫健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拟任命人员,王素文等6名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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