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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7988次

  2021年3月2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亚斌为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苟登攀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小周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  斌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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