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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16446次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全县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污染防治四大保卫战,巩固拓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成果,时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较为好转。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生态环保政治站位不高。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差距,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仍然是制约岐山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大局意识不强,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有力,对承担的环保任务重视不够,解决环保问题办法措施不多;主管部门没有真正发挥环境保护牵头抓总、督导检查、协调各方作用,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的环境突出问题缺乏有效措施,被动应付上级检查多,主动下沉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少,部分影响环境保护任务完成的关键项目、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长期无法有效解决。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法》和有关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存在短板;部分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认知度不高,执行有关法规时松时紧;环保网格化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日常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特别是凤鸣镇南溪沟、凤鸣湖等部分地区黑臭水体、明曝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反弹问题尤为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待强化,依法治理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还不强。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凤鸣污水处理厂、大源污水处理厂、城镇排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提标改造进度缓慢,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蔡家坡渭河以南地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问题突出;“双替代”群众负担较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工业固废处理能力不足,特别是蔡家坡片部分制造业工业废砂处理后续跟踪监督不力;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四是群众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群众环保意识教育不足,露天焚烧秸秆、枯草、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污水直排、垃圾乱倒乱扔等问题屡禁不绝,传统生产生活陋习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小型养殖场污水直排现象还有存在,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

三、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环保责任。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把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查找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弱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推进整治;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充实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形成任务明晰、分工合理的权责体系,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督查考核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生态生活新需求。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环保监管效能。要认真抓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执行、有效实施;深入探索建立部门间“随机联查”制度,定期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检查和北干渠沿线排污检查,大力推进餐厨油烟、污水垃圾治理,5月底前,落实河家道餐厨垃圾整治措施;定期开展工业固废处理情况跟踪检查,6月底前,全面摸清铸造废砂处理流向,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能力;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巡查,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县区“双替代”经验和有效做法,制定合理定价标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综合治理。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目标导向,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目标以及整治措施,建立并实施领导包抓、定期督导、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尽快完成凤鸣镇南溪沟、凤鸣湖等部分地区黑臭水体、明曝垃圾集中整治,5月底前形成整治方案,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要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确保凤鸣污水处理厂、大源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确保达产投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充分论证,多方征求意见,12月底前完成县城垃圾处理厂划界选址立项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谋划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倒问题;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超前做好项目的谋划、包装、申报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急难盼愁”等问题。

四是完善管护机制,确保整治常态长效。要坚持建管结合,严格遵守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运行维护主体,定期开展设施核查维修,逐步建立健全运维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对镇村、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人员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建管机制,总结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保洁、污水处理厂管护、公厕保洁、道路养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改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条件。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和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自律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各类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认知水平,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要进一步落实镇、社区、村组网格化日常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通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动员群众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全县环境卫生整治新风尚。

根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会议对县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共发出满意度测评票29张,收回29张,其中:满意2票,基本满意21票,不满意6票,测评结果:基本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及相关治理方案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开展视察调研或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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