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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2021年12月22日岐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12466次

  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岐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全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22名。按照《选举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部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222名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到全县9个镇123个选区进行选举。11月20日,全县123个选区依法选举产生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2名。县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了222名代表的选举结果,并委托各选区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布。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的222名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当选的222名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程序合法,不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代表资格有效。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十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是代表结构比较合理,新当选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四是各方面的代表均占有一定比例,符合规定要求;五是新当选的代表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忠实履行代表职责、代表全县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良好愿望,代表素质普遍提高。

  县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22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2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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