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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岐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5月份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6-24    浏览次数:1044次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审计法》相关规定,2017年5月25日--5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利用两天时间调查了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4个财税主管单位和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等7个县级部门预算单位以及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查了解了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并对县财政局局长李红军、县审计局局长张昌宁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的《关于岐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岐山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及决算情况

  2016年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6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3959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补助收入140620万元,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8021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89170万元,预计上解上级支出3041万元,预算总支出192211万元。年初预算缺口12001万元。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和追加2016年县财政超预算支出的决定》(岐人发[2016]30号),对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调减3038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36552万元,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77172万元;追加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6783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追加4583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追加22000万元;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调整为2610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235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6000万元。

  决算草案反映,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662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0.2%,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补助收入1965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30万元,基金调入4833万元,其他调入收入1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9万元,全县财政当年总收入247798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3218万元,上解支出330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400万元,核减预算周转金55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5087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3074万元。上年结余8163万元,2016年终累计结余50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016年年初基金收入预算、基金支出预算均为4000万元,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和追加2016年县财政超预算支出的决定》,基金预算收入保持不变,追加基金预算支出22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6000万元。决算草案反映,当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11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3274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446万元,调入一般预算4833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127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146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642万元,2016年终累计结余9109万元。

  2016年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6966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321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446万元,实际支出比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后的地方财政支出预算261000万元增加了8664万元,具体项目为:专款支出7768万元,2016年公交补助250万元,益马路改建工程200万元,基金支出446万元。以上超预算支出,县人民政府已按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追加。

  二、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为39111万元,比上年增长7%,加上上级各类补助收入152064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191175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为21079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148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总支出为214941万元。按现行体制测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地方财政支出大于可安排财力23766万元,属赤字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5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截止2017年5月底,全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253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7.62%,比上年同期增收4523万元,增长25.1%。全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532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5.22%,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12282万元,增长14.8%。

  三、总体评价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6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主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组织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和调整的当年预算。分析2017年1--5月份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起步良好,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运转正常。县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财政收入稳中有升,民生投入步伐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经济发展趋势向好。

  经审查,2016年财政决算真实、全面,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岐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李红军所作的《关于岐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支出审计为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农社保审计和投资审计,加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关注热点问题,对全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为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报告对当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要认真加以整改,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和整改结果。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从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分析,我县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源基础不够牢固,后续财源不足,收入形势依然严峻;项目资金使用前慢后快,财政支出进度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连续多年编制赤字预算;部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年终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彻底;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超计划投资等问题;教育、文化、水利、交通等已竣工建设项目债务偿还缺乏资金来源(如:蔡家坡教育中心、岐山高级中学回购、体育馆、岐山大剧院、渭河综合治理等);由于历史原因,县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没有全额保障,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培育优质税源,夯实税收收入基础。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围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等投资重点,聚焦蔡家坡、周文化、主城区、民俗业“四大阵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有特色的财源产业和骨干财源项目建设,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培植长效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力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增强地方财政的保障能力和经济发展后劲。

  2、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研究“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符合县域实际情况的抓收入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严把政策,堵塞征管漏洞。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推进直缴金库改革,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支出等方面。

  3、深化财政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聚焦预算管理、税制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大财政改革内容,切实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预算内专项资金争取等工作。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管理财政事务,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健全完善债务偿还机制,积极探索将债务偿还纳入预算管理的办法,新增项目举债应严格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收支监管和会计监督,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批准,不能调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收入支出确有变化,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要按照《预算法》规定,按程序及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特别是支出预算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不得弄虚作假,虚列支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5、强化审计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确保审计监督全过程、全覆盖。继续推行政府所有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审计与检察等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大违纪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审计威慑作用,避免违规违纪问题屡审屡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查找根源,剖析原因,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扩大财政审计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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