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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提请追加2016年财政超预算支出的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6-24    浏览次数:902次

各位组成人员:

  6月7日,县人民政府报来《关于提请追加2016年财政超预算支出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结合会前调研工作,对县政府提请追加的2016年财政超预算支出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6年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931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917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000万元。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追加财政支出67830万元,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261000万元。年度决算时,全县地方财政支出269664万元,超预算支出866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批准追加超预算支出8664万元,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调整预算后,由于落实稳增长、公交补助、加大重点项目投入等政策要求增加的财政支出,其中:专款支出7768万元,2016年公交补助250万元,益马路改建工程200万元,基金支出446万元。经审查,这些支出都属于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符合财政预算支出规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李红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追加2016年财政超预算支出的报告》,批准追加2016年财政超预算支出8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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