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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783次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6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很抓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主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组织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工作报告及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和调整的当年预算。县审计局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支出审计为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农社保审计和投资审计,加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关注热点问题,对全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为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我县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源基础不够牢固,后续财源不足,收入形势依然严峻;项目资金使用前慢后快,财政支出进度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连续多年编制赤字预算;部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年终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彻底;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超计划投资等问题;教育、文化、水利、交通等已竣工建设项目债务偿还缺乏资金来源(如:蔡家坡教育中心、岐山高级中学回购、体育馆、岐山大剧院、渭河综合治理等);由于历史原因,县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没有全额保障。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1、培育优质税源,夯实税收收入基础。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围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等投资重点,聚焦蔡家坡、周文化、主城区、民俗业“四大阵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有特色的财源产业和骨干财源项目建设,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培植长效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力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增强地方财政的保障能力和经济发展后劲。

  2、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研究“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符合县域实际情况的抓收入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严把政策,堵塞征管漏洞。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推进直缴金库改革,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支出等方面。

  3、深化财政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聚焦预算管理、税制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大财政改革内容,切实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预算内专项资金争取等工作。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管理财政事务,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健全完善债务偿还机制,积极探索将债务偿还纳入预算管理的办法,新增项目举债应严格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收支监管和会计监督,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批准,不能调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收入支出确有变化,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要按照《预算法》规定,按程序及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特别是支出预算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不得弄虚作假,虚列支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5、强化审计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确保审计监督全过程、全覆盖。继续推行政府所有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审计与检察等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大违纪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审计威慑作用,避免违规违纪问题屡审屡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查找根源,剖析原因,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扩大财政审计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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