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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1145次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我县在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能致富”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县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我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力。虽然县政府已于2016年成立了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但从调查情况来看,一些部门对自己承担的职责还不够明确,注重扶贫总体工作,忽视了扶贫移民搬迁专项工作。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决策、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指导部门和镇村开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镇村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扶贫移民搬迁信息各自独立,工作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工作整体进展缓慢,目前未有一户扶贫移民搬迁户搬迁入住。

  二是政策把握及宣传不到位。在前期精准识别、搬迁建档时,由于一些干部对扶贫移民搬迁相关政策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掌握不清,对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的界定标准把握不准,没有针对搬迁户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具体详实的扶贫搬迁计划和扶贫搬迁措施。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发布范围不够广泛,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效果不理想,镇村干部无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政策措施宣传给群众。

  三是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的精准确认、扶贫移民搬迁点的精准规划建设等工作不够精细,加之群众普遍有故土难离的传统观念,除蔡家坡鸡坡村等交通不便的偏远村组外,其他村组部分贫困群众易地搬迁的意愿不很强烈。一些群众把易地扶贫移民搬迁与危房改造政策相混淆,虽然签订了“三项协议”,但存在签而不搬、等靠观望的现象,甚至存在搬迁后旧宅基地不能按期腾退的风险。部分扶贫移民搬迁户对搬迁后的发展思路不清,对政府制定的扶贫政策持怀疑态度,不主动参与各种扶贫项目,把“我要搬”变成了“要我搬”,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配套措施跟进不及时。有些部门认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是国土部门的工作职责,与自己关系不大,就业创业、产业发展等扶贫移民搬迁配套政策制定不够精准详实,扶贫移民搬迁群众的户籍、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后续保障措施方案制定不及时、跟进不到位。扶贫移民搬迁户多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缺乏劳动能力,扶贫搬迁后安置点的人员组成结构、生产生活管理等缺乏具体方案。目前来看,扶贫移民搬迁实施后,群众的居住条件将得到改善,但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将会加重,加之后续的劳动就业、产业发展措施还不明晰,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难度比较大。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措施,持续加力,全面加快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步伐。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领导决策、牵头抓总、信息传递、综合协调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各成员单位的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活力,群策群力,合力攻坚,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实现扶贫移民搬迁目标。积极整合部门和镇村各类扶贫移民搬迁及危房改造的信息,建立统一高效的扶贫移民搬迁信息共享平台,集政策发布、信息汇总、信息交流、信息对接、成果展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功能于一体,支撑我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和评估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力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干部扶贫移民搬迁相关政策的培训力度,有效增强干部对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学习掌握、实际运用、创新方法思路、把握特殊个案、坚守法纪红线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出台的政策措施,统一整理出台政策汇编,便于镇村干部全面掌握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措施,也便于有根据地对群众进行宣传,改变目前行业、部门在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上存在的各自为政、宣传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培育搬迁致富典型,总结宣传我县在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中的好理念、好方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舆论氛围,努力形成人人皆知、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大力发动群众,激发参与热情。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扶贫移民搬迁的重要意义,深入浅出地全面解读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措施,帮助群众算好眼前账和长远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扶贫移民搬迁群众意愿,结合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引导贫困群众科学合理参与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对已确定的扶贫搬迁对象,逐户做好政策对接,按照“一户一政策、一人一办法”的要求,落实搬迁措施,激发群众扶贫移民搬迁主动性,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切实做到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让群众住得安全、过得舒心。

  四是强化后续保障,确保安居乐业。按照迁入地为主、迁出地为辅的原则,加快建立扶贫移民搬迁群众政务服务管理接续机制,尽快出台户口迁移、转移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后续政策和措施,打消群众顾虑,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把搬迁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放在首位,完善从教育培训到稳定就业的体制机制,强化安置就业,做好扶贫移民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安置意愿和方式等前期调查,科学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制定迁出地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和旅游产业,让搬迁群众共享产业发展利益。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盘活农村资源,释放改革红利,保障扶贫移民搬迁群众权益,增加搬迁群众收益。加快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步伐,特别是凤鸣镇安置点要尽快完善安置点工程建设各类手续,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在建的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应根据搬迁对象的变化和各户具体情况,对建设方案及时进行精准修订。统筹安排扶贫移民搬迁入住工作,分批实施,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搬迁一批,充分发挥移民搬迁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全面推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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