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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在扶贫中应发挥四种作用
作者:李有逵 日期: 2017-6-15 来源:陕西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814次

  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层人大代表在扶贫攻坚中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认为,基层人大代表应从四方面作为切入点发挥作用 。

  一、发挥宣传引导作用

  区乡人大代表大都来自村、社区、厂矿、学校等最基层,用着广泛群众基础,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在百姓中有威望。他们说话办事,选民容易接受。如何让贫困户尽快脱贫,这不仅是党和政府首要任务,更是基层人大代表神圣责任。为此,代表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资料、举办讲座、版墙报、网站、微信、电子大屏、登门走访等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精准扶贫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和详细措施。扩大知识面,增加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人人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此项工作。

  二、发挥把脉问诊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最贴近、最紧密、最直接的关系,有得天独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基层经验。应通过深入农户家庭、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调查了解贫困户致贫是因地理环境、疾病、低智、子女上学、懒惰等何种原因所致。还要掌握贫困户田间地块、土壤地貌、山林矿产、水源湿地、牧场草原和圈舍、文化程度、技术特长等资源。为脱贫“把脉问诊”,提出移民搬迁、疾病救助、政府兜底、教育扶持、教育纠正懒汉、发展种植和养殖等一户一策,因地制宜,因人施救的具体帮扶措施。

  三、发挥扶贫帮困作用

  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人大代表要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真正把贫困户当做自己的亲朋好友和衣食父母,急为他们所急,想为他们所想,作他们知心朋友和贴心人,想方设法,满腔热忱为他们办实事好事。各位代表都要根据各自行业、资金、物资、场地、技术、人才、用工等资源优势,各尽所能、各出所力,采取无常、抵偿 、有偿等形式,为贫困户提供资金、物资、场地、技术、良种、就业岗位等方面扶持。

  四、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区乡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主动履职尽责,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进行监督。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信息员、微信、代表接待日、走访、视察、调研、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监督精准扶贫对象排查是否准确、扶贫政策是否落实、项目资金是否到位、指标是否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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