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冯海博为岐山县民政局局长;
周峰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杜文梅岐山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峰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杜文梅岐山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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