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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237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在县城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岐山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三)审议岐山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岐山县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岐山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岐山县2025年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审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九)审议并投票表决岐山县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对岐山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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