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军华履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袁伟刚履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峰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冯海博为岐山县民政局局长。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周峰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杜文梅岐山县民政局局长职务。根据我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辉作了讲话。他强调,要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摸实资产底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能。要用心用情办好代表建议。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做文章,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确保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要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一府一委两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备案审查工作列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落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水平、上台阶。
王辉要求,要强化任后监督,增强履职实效。接受履职评议人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虚心接受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提出的履职评价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抓落实,认真做好履职评议“后半篇”文章。要凝聚工作合力,全力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标准要求,把每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把会议筹备工作做足、做实、做细、做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筹备任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瑾、苏永科、牟柏兵、李红军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魏雨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龙淑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望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珍;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各镇人大主席;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