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宁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苏旭阳、县统计局局长李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维斌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经表决,任命康小军为岐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主任;决定任命李贵平为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宝林为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根据我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辉作了讲话。他强调,要坚守为民情怀,彰显履职作为。以履职评议为新起点,主动接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围绕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三个年”,聚力打好“八场硬仗”,进一步提升履职实效,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做新贡献。要坚守安全防线,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民众呼应的“盼点”、交通管理的“痛点”、城镇道路的“堵点”,靶向施策,严格源头管控,形成严查、严处、严治的强大态势,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放心。要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新任命人员要矢志不渝铸忠诚、心系民生增福祉、实干争先创佳绩,紧紧围绕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和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大力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高效能履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柏兵、李红军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通就提请的任命议案作说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瑾、陈宁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彦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望松,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建龙,县人大常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各镇人大主席,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