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岐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望松辞去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