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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3-19    浏览次数:1011次

3月19日,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岐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审议稿),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段宝中为岐山县出席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辉作了讲话。他强调,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是我县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的创新实践。要在精准转化、联动督办、成果转化上下功夫,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把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与检察机关“专业化、法治化、刚性化”的监督职能精准对接,构建人大主导、检察协同、相关部门联动的全方位督办体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一体发力、优势互补、深度融合,让民主监督更有温度,法律监督更有力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永科、牟柏兵、李红军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彭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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