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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835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室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学习传达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六美”示范村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

  5、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6、人事。

  四、列邀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商工局、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文明办、农治办、“六美”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传承弘扬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刘小文(由凤鸣镇人大负责通知)、张林娟、武世强(由蔡家坡镇人大负责通知)、王岐英(由雍川镇人大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县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

  五、几点要求

  1、会议列席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职级要求参加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代替。

  2、请县人民政府提前将本次会议材料打印70份,务必于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请县政府办通知有关部门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各打印50份,于10月30日上午12时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请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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