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组成人员: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5件(含作为建议处理的议案36件),闭会期间18件;这些代表建议涉及农林水、交通经贸、社会保障、科教文卫、城乡建设等多个方面。按照《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18件,转请县委办理15件。截止目前, 13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从办理情况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67件,占50.4%;正在解决的42件,占31.6%;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无法解决,已按有关规定向代表作了说明的24件,占18%;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较往年进一步提升。
二、督办特点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落实追赶超越的重要内容,从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回访等各个环节入手,突出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有力有序地促进了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一)转交承办及时有力。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会议期间提出的115件建议梳理、分类、编号,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转交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办理。2017年1月10日,会同县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归口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常委会领导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承办力量、完善承办制度、落实承办责任、确保办理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交办会议之后,各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承办建议开展综合分析,从解读建议构成、分析关注重点、理清办理诉求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整理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能,及时部署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办理制度逐步完善。常委会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建设,着力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形成了代表建议提出、转交、办理、预审、答复、回访的有效体系,从而使代表建议办理有章可循,整体推进。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要求承办单位切实执行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三见面”制度,充分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特别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坚持过去代表建议办理方面好做法的同时,常委会第2次会议对《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充实了答复预审等内容,明确由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对承办单位的每一件建议答复进行预审,对预审不合格的退回承办单位再行办理,直至答复代表满意,从制度上保证了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三)督办工作持续跟进。县人大常委会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督办工作举措,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常态跟踪督办。常委会人代选工委采取定期上门、电话问询、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落实办理责任,制定办理计划,强化办理措施。二是重点集中督办。6月上旬印发了《关于常委会领导包抓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并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选择10个重点建议,深入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局等7个部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作指导等方式,对这些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三是对口联合督办。紧紧依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与对口部门工作关系密切、熟悉法律政策的优势,由各工作机构结合建议内容,利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机会,进行对口督办。四是及时反馈信息。在注重随时收集办理信息的基础上,常委会在7月份召开代表联系组会议时,广泛征求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及时转送。五是积极进行回访。9月份,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邀请6名相关代表参与,先后深入县林业局、商工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座谈交流、现场调研,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办和跟踪回访。
三、督办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岐山发展大局,紧扣追赶超越目标,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县人民政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政府工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助推了实力品位幸福岐山建设进程。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强。针对罗亚红代表提出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承办建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制定下发《2017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规,与镇食药监所及村协管员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按月反馈通报情况,并对县域责任区进行网格化监管考核,不打折扣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同时,县卫计局对部分代表建议中涉及的疫苗安全问题也立足职能,回应关切,从接种基本情况、疫苗运输管理、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形成了详实的答复意见,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二是道路交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令维科代表提出的完善国道342配套交通安全标示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及时转呈市公路建设局派驻我县的专门机构,加强协调沟通,较为彻底的完成了该道路沿线重要交叉口指路标志、乡村平交处警示标志、沿途村庄学校警告标志,振荡标线及人行道标线和危险路段等标识的安装设置工作。韩兴科代表提出的在蔡家坡道北镇区中心主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和刘福岐、蒲小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北二环建一大型停车场的建议,县公安局能够主动请示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主动协调国土、住建、招商等部门,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科学测算人车物流及设施压力,从实际出发提出让代表比较满意的解决方案。
三是城镇建设规划实施稳步推进。针对张振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京当、祝家庄镇区进行规划的建议,县住建局迅速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对全县除凤鸣、蔡家坡镇之外的7个镇实施了基础资料收集、地形图测绘等规划编制的前期筹备工作,预计年内可完成此项工作。对石新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县城向西南规划建设的建议,该局加快建设进度,目前朝阳路西端、凤栖路西段相继完工,南大门景观工程业已投入使用,并落实完成了创业路西段、104省道南北段延伸等县城西南侧路网结构的设计方案,这些工作加快了县城西南区域建设进度,取得了代表们的充分认同。
四是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张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建设的建议经交办后,县卫计局投资450万元,对全县16所镇卫生院进行装饰装修;多方筹资399万元,维修改造村级卫生室98所,新建卫生室86所;相继在12个镇卫生院和90个村卫生室建成中医服务专区;先后指导8个中心卫生院创建为甲级资质,8所卫生院创建为乙级资质;并通过加强医技人员培训,落实对群众签约服务,强化绩效考核等多重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该局还对承办的贾锁平、王芝连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对农村因病致贫困难群众救助和解决乡村医生离退后待遇等问题的建议,积极对接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充分延伸保障网络,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逐步提高到龄乡医养老补助标准,较好的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是土地水利问题落实凸显成效。积极督办了王发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西岐生态风情园的建议,县国土局对园内351.6亩基本农田进行核减调整,勘界确认允许建设区10亩指标用地范围,最大限度的保障了项目建设需求;县文广局依据《岐山县全域旅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该项目的重要节点定位,提出了壮大产业集群、打造景观特色、构建联动发展的支持思路。县水利局扎实承办赵恩强、吕亚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机井等水利设施投资促进农业丰收的建议和关于对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进行修复的建议,及时将建议涉及的南干四支灌区渠道改造列入2018年新增田间工程项目计划,并在枣林镇打成机井85眼;与此同时,2月份动工修筑京当镇岐阳村域田间末级渠道75.6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635座,修复抽水站一座,更新潜水泵一台,有效的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
四、问题建议
总体来看,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常态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与代表及群众的殷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够。表现为代表建议承办落实情况还不平衡,个别单位只是将建议向下属机构简单分解,不再同步跟进办理进度,更未对问题最终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当一部分单位在接到建议后不加以认真研究,在未能真正了解代表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轻率安排人员拟稿答复,导致有的建议年年提、反复答,只见答复不见效果,一定程度的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二是有些建议办理措施不实。不同程度存在交办不够精准,组织领导协调不力,主协办单位配合不紧密,办理责任细化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少数部门对承办工作缺乏集体研究,未形成强有力的办理机构,回复文件质量不高,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主要领导与代表面商不充分,落实效果差强人意。
三是个别建议办理成效不显。个别单位借口中心工作繁忙,落实资金缺口太大,对一些政策性、前瞻性强,但落实难度较大的建议,简单的应付了事,既不能诚恳的向代表的做好解释工作,又不能将建议内容作为今后工作的借鉴,导致办理结果与代表建议期望值差距较大。
建议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督促“一府两院”充分认识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是其法定职责,而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更是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推动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履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真正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
二要切实强化办理措施。要在严格建议审查把关,提升交办工作精准度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办理各类情况,监督指导“一府两院” 常态化开展针对性的走访、约谈和座谈;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结合日常调研和视察检查,强化现场督办、明察暗访和当会测评工作力度;同时,要充分落实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包抓责任,坚持不懈的采取主要领导亲力亲为、落实责任包抓办理、主协单位通力合作的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要在继续加强各阶段重点督办工作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测评和跨年跟踪等机制,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奖惩激励力度,每年按比例评选出一定数量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督促县政府定期通报一批办理工作迟滞不前、落实建议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充分激发代表的政治热情和履职责任,全面提高建议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成率的持续增长,全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