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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857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2月1日(星期五)上午8:20,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镇人大主席在县人大机关门前统一乘车,前往蔡家坡经开区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上午11时,在蔡家坡城市展示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蔡家坡五丈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岐山县五星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报告;

  2、补选出席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会议列邀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家坡经开区分管领导,县政府办、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参加会议。

  五、几点要求

  1、会议列席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职级要求参加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代替。

  2、请县人民政府提前将本次会议材料打印55份,务必于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请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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