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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806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厅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人事;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幸福岐山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3、听取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审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4、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5、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和宪法宣誓办法的决定(草案);

  6、评选2017年度人民满意的政府组成部门。

  四、列邀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教育体育局、商务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供销联社、国税局、地税局、电力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祝周银、王乖玲(由凤鸣镇人大负责通知)、赵见鱼(由蔡家坡镇人大负责通知)、梁润林(由京当镇人大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五、几点要求

  1、会议列席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职级要求参加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代替。

  2、请县人民政府提前将本次会议材料各打印80份,务必于12月20日(星期三)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请县政府办通知有关部门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县追赶超越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打印50份,于12月24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请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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