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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727次

  4月28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傅乃璋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牛国莉、苏永科、刘尚义等31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地方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追加2017年财政超预算支出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追加2017年财政超预算支出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局长李清哲履职情况的报告,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傅乃璋总结会议时强调,一要强化措施,发挥金融支持地方发展作用。要优化营商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金融和地方经济共同发展。二要真抓严管,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共筑安全生产防线。三要创新形式,切实强化干部任后监督。要正确对待履职监督,积极落实评价意见,统筹做好水利工作。四要恪尽职守,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要牢记使命,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依法行政,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业绩。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昭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涛,副县长韩立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恩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敏社,县人社局、财政局、水利局、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拟任命人员,各镇人大主席及罗小丽等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连翠宁等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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