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李红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岐山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张昌宁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岐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决定批准岐山县2017年财政决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李红军所作的《关于岐山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