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8日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884次
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国莉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依法任免干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我县抢抓“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机遇、全面追赶超越的关键期。会议要求,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依法治县为目标,以强化各项监督为己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推进我县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为加快推进实力岐山、品位岐山、幸福岐山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