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分析指出了我县财政运行及审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并责成县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大财源基础。2018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工作,主动做大做强产业园区,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手,提高整体承载能力,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后劲。借助“营改增”宽税基、降税负的机遇,在装备制造业、纺织产业、建筑建材等方面积极作为,以良好的园区环境、创业环境、财税环境吸引优质企业来岐落户创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向上为我县装备制造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各类扶持补助资金。同时县财政也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安排科技创新奖补资金51.6万元,“四上企业”培育补助26万元,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增强行业竞争力。截止6月底,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08万元,占市级目标任务的59.9%,超进度9.9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9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收入质量大幅提高。上半年,争取中省资金146394万元,占年度任务222835万元的65.7%,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上半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059万元,同比增长2.7%,增支4041万元。其中:完成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129893万元,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9%。上半年,安排扶贫县级配套169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1489万元,冬春绿化430万元,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2928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1500万元,虢枣路配套建设626万元,岐山高级中学建设专项6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458万元,2017年村组干部奖励性报酬406万元,2017年调整取暖费标准1183万元,公交车购置及运营补贴546万元,各项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全面提升理财水平。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将PPP项目推进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经规范清理项目库之后,我县有6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概算投资16.8亿元。继续加大“一事一议”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力度,全年实施“一事一议”项目48个,实现贫困村全覆盖,申请财政奖补资金506万元。按照县政府安排,以部门联动、税源管控、综合治理为主要方式,联合税务、卫计、住建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医药零售、餐饮、房地产行业等55户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共查处应缴税款599.95万元,正在督促税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征缴。加快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步伐,从3月份开始,我们通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统筹安排,率先在教育、民政、卫计、城建四个县级部门的五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试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工作,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效。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进行创新,把业务工作节点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点,制订了《岐山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机关日常工作考核中全面推行,我县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市财政局肯定。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扶贫、涉农、社保、保障房建设等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查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不严格、单位部门“三公经费”超预算、乱发津补贴、违规报销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部门继续安排连审,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同时,加大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处理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积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和问责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今后工作中,县政府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夯实税收收入基础,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审计监管,不断提升依法理财和审计监管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