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执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贯彻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制定针对性措施,全力整改,认真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9月6日,县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措施。针对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对抗拒执行为严惩不够、执行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梳理了19项具体问题和表现,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提出了11条整改措施,实行班子成员包抓,纪检监察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目前,执行节点把握不严等9个短期可解决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销号,其余正在整改;11条整改措施已落实7条,剩余4条完成过半。同时,决定对近三年以来所有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重点审查执行措施是否穷尽、执行流程是否完整。近期,我院执行部门加班加点,评查案件1100余本,对梳理出的案件将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努力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机制,提升执行工作合力。一是巩固执行威慑机制。坚持执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定期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重大、疑难、复杂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棘手问题;定期汇报执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依靠党委、人大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巩固发展“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社会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岐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县法院、县信用办共同研究印发了《岐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办法(试行)》,明确14个部门为责任单位,应依法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消费、融资、招投标、经营、置产等方面予以限制;《办法》还明确了对责任部门的监督管理及问责追责等,规范了运行流程,提升了运行效率。三是加强与联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于近期召开执行联席会议,通报执行联动机制运行状况,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执行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日常协作,协调解决被执行人难寻,阻碍、干扰执行行为,拒执犯罪侦查等问题。
三、强化惩戒,严惩对抗执行行为。一是充分运用查控系统。加强财产联动查控,将“总对总”“点对点”查控作为执行案件立案后的第一道程序,通过网络远程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查封车辆房屋等财产,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确保有执行财产的案件依法得到执结。二是穷尽执行措施。注重“打击、威慑”作用在强制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敢用、善用强制措施,依法对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营造执行高压态势。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坚持“应纳尽纳”原则,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协助执行“黑名单”,在消费、置产、执业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履行义务。四是严打拒执犯罪。拒执行为不仅使申请人的权益不能兑现,也严重妨害正常的执行秩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县法院严格依照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精神,逐案梳理,对转移财产等符合移送条件的执行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犯罪线索,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县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案,公安机关立案立案侦查2件,其中1件在侦查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五是探索执行新措施。与上级法院联系,应用“执行天眼”对三名“老赖”进行远程定位,为老赖布下了“天罗地网”;对一名“老赖”车辆进行了布控,使其在渭南市蒲城县高速公路出口被交警拦截移交我院;在“关口”设卡,一名“老赖”在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防口岸被司法拘留,长期未结的案件得到突破。
四、夯实根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是组建新型执行团队。按照“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法警+一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四个执行团队,团队对外快速出击,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对内衔接紧密,优化了资源配置;每名党组成员包抓一个团队,每周由包抓领导向党组报告执行工作进展,夯实责任,传递了压力。二是提升案件质效。严格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努力提升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三是增加执行力量。为了破解执行难题,7月底,将三名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过硬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执行人员达到了全院在编干警的15%以上,提升了执行队伍的战斗力。四是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建立立、审、执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引导审判团队多采取诉前、诉讼保全措施,确保案件审结后能及时执行到位,在法院内部形成执行合力。五是加强执行干警业务培训。对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优先选派执行干警参加;深化“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模式,由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干警及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对新修订的执行法规集中学习,确保执行干警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应对各类执行难题。目前,县法院执行法官均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轮训,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明显提升。
五、加强宣传,营造支持执行氛围。一是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加大对失信人的曝光力度,利用全县“三率”提升宣传等时机,继续在全县各镇、村醒目位置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公告,在人口集中场所设立流动宣传点,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和自媒体曝光“老赖”,鼓励群众提供执行线索,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坚持在主流媒体宣传执行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氛围,《宝鸡日报》等媒体报道了县法院执行工作。二是加强执行法律普及宣传。办好岐山法院“决战执行难”微信、微博宣传专栏,普及执行法律知识,特别是“执行不能”与“执行难”之间的区别,引导群众理性对待执行,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继续普及执行自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采用自诉等方式维护自诉权益,形成法院与全社会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三是强化示范效应。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扩大社会警示效应。今年,县法院将对诉至法院的拒执案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与旁听,以案说法普及法治,营造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司法救助。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将有力推进我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县法院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合理破解执行难题,为开创实力、品位、幸福岐山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