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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次数:768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县关中大厦八楼会议室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补选宝鸡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四、会议列邀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邀请县委组织部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五、几点要求

  1、会议列邀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职级要求参加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代替。

  2、请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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