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
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3月6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3月6日(星期三)上午8时至12时在县凤鸣国际酒店报到。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岐山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岐山县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三)审议岐山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岐山县2019年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八)其他。
三、参加人员:
1.出席人员: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2.列席人员: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县级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镇长、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县境内不是县人大代表的省、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
3.邀请人员:县委常委,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纪工委县级领导,县人武部、总工会县级领导,县公安局政委;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纪委和县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党委(组)负责人;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镇党委书记,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驻岐各单位领导;离退休老干部代表(担任过县人大、县政协正县级领导职务的同志)。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1.定于3月5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凤鸣国际酒店三楼5号会议室,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和各代表团联络员会议。请各镇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来时带上本代表团报到册及已收集到的议案、建议。
2.定于3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时在凤鸣国际酒店三楼5号会议室,召开临时召集人会议。请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名单附后)准时参加。
3.本次人代会全体党员代表会议、预备会议定于3月6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凤鸣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请各代表团组织全体代表按时参加。
4.参加会议的全体市、县人大代表和在各镇工作的列席、邀请人员由所在镇人大负责通知,其他列席、邀请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所有参会人员要统一着正装按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5.各镇人大要按照岐人办发〔2018〕87号文件要求,及早做好议案和建议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等准备工作。
6.各镇人大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市、县人大代表和列席、邀请人员参加会议。在县城有住宿条件的与会人员实行走会,不统一安排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