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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刘小文,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凤鸣镇杏园村村委会主任。他积极投身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追赶超越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认真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尽职尽责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刘小文始终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他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实践总结,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他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当好群众的代言人,积极配合县、镇开展森林围城租地、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督查检查、扫黑除恶等全县中心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他注重联系群众,时刻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修建村级休闲活动广场,多方筹集资金,为村文化大院配齐了健身器材,绿化和亮化周边环境,修建村民文化活动广场,丰富村民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