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岐山县第66选区选出的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刘怀亮,因个人原因,本人书面提出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怀亮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刘怀亮岐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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