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是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针对当前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改进。
一、抓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为了反映民情民意,是为人民代言;国家机关办理代表建议从根本上说是要落实群众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必须对人民负责。当前,有些单位对代表建议仅一纸答复,不求办理实效,难以让代表真正满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很大距离。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人大代表所提建议都是一些局部的、个别的问题,提的大多是一些要钱、要物的建议,要解决好困难很大,有畏难情绪;二是有的单位认为代表建议年年提,部门年年要办理,存在一种厌烦情绪;三是个别部门还认为代表建议是找岔子、添乱子,导致办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是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摆位和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是否对人民负责、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是否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问题。各承办机关和单位要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作为夯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一要积极转变观念。要切实转变建议办理工作“无足轻重”的观念,把“责任法定”确立为办理工作的首要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办理建议的政治责任感。二要自觉摆正位置。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体体现,作为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弄清执政与为民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办好建议,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要增强落实意识。把问题的解决与否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转变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达标就完事的观念,始终认真处理和解决好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追求“办结率”向“解决率”转变,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基础,提高建议质量。高质量的建议是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基础,也是重要的目的之一。而代表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因此,必须坚持“四个注重”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注重代表培训。把提高代表的建议水平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要求、填写格式等进行详细辅导和说明;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引导代表能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提出高质量的建议。二要注重深入调研。要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让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多获取信息,真正摸清当地选民在想什么,要求自己为他们说什么,盼望政府为他们做什么,为提出建议做好准备工作;引导代表勤于调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建议。三要注重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拓宽代表视野,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创造条件,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部门应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使代表提出的建议符合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四要注重审核把关。代表建议撰写完成后,交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审查,做到每件建议要一事一议,切实可行,体现民意,有的不符合要求的建议,经与代表联系同意后加以修改完善,最后打印电子文档,以保证建议的整体质量。
三、抓关键,提升办理水平。办理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关键环节。代表建议能否落到实处,关键要看办理工作的水平如何,各承办机关、承办单位要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注重沟通,解决好“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办理好代表建议,首先要与提出建议的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办理前,主动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意图;办理中,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尽可能让代表满意。二要注重答复,解决好“答复意见简单化、格式化”的问题。答复代表的材料,内容应尽量详实具体。如果近期不能解决或达不到代表要求的进度,要把所做的工作和暂不能解决的原因向代表说清楚,争取代表的理解,避免出现答复简单化、格式化的现象,三要注重协调,解决好一些建议“年年提、年年办不了”的问题。对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政府督查部门应加强协调,各相关承办单位共同办好建议;对一些反映比较集中、代表年年提而部门难以办好的建议,政府应列出具体清单,提出解决问题的一揽子方案。四要注重落实,解决好“解释多解决少”的问题。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件件有回音”向“事事有落实”转变。积极推行“二次办理”机制,努力把“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转化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
四、抓保障,增强办理实效。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代表建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加强督办是非常重要一环,也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有效保障。因此,要建立一套层次分明、运转协调的督办机制,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联合督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通过走访代表、调查反馈、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办理不到位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限期纠正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二是领导带头督办。每年选出部分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进行重点督办。通过督办重点建议,既表明人大督办和“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决心,又能极大地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使各承办单位加强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对口督办。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工委工作对口、业务熟悉的优势,对涉及各自工作范围的建议进行对口督办,及时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实现代表建议的经常性督办,促进建议办理落实。四是引导代表参与督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应主动联系领衔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促使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五是跨年度跟踪督办。为防止时间到、任务了,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跨年度“回头看”,督促上一年度的建议转化。六是公开督办。对代表建议内容、领办领导、承办单位和办理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并根据督办的情况进行更新,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