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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8431次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自2017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落实省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意见相关要求,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整体推进,截止目前,我县公路网络密度均高于全市、全省建设标准。公路站点建设分布合理,全县101个行政村“路通车通”,实现了县镇村组运营网点的全覆盖,公路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建立了“政府主导、交通主力、镇村主体”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道路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工程,公路管护不断加强。积极实施“交通+”带动战略,努力建设“旅游之路”、“产业之路”、“扶贫之路”、“生态之路”、“廉政之路”,交通带动效果显著提升。

  二、存在问题

  会议指出,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创建宣传有待深化。对“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及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措施不多,舆论氛围不浓,教育引导不力,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存在主管部门单位宣传多,其他部门单位宣传少的现象。

  二是创建活力有待增强。政府主导、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有些部门、镇村没有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参与、配合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部分镇村公路养、管责任落实不力,甚至部分村级道路存在失养失管现象,全县镇村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是创建水平有待提高。由于路网规划水平较低,存在路网结构不够合理,公路等级较低,建设标准不高,路面窄、坡度陡、弯道急等问题,虽经逐年改造,但基础薄弱现象仍然存在。公路养护手段落后,机械化程度不高,公路养护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公路绿化质量不高,有些农村道路路肩等配套设施不到位或路肩已毁坏,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滞后,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创建环境有待优化。县、镇、村三级公路养护经费保障不足,公路养护、公共交通等部分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存在市场萎缩、客员减少、亏损严重和边远贫困地区群众乘车难问题的双重压力。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管养难度大、任务重,加之公路养护原材料费用较高,养护成本大幅提升,导致一些损坏道路修补不及时,影响道路畅通。侵占路产路权、损坏公路设施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农村交通运行质量。

  三、审议意见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快创建进程。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使“要想富、先修路”和“公路兴、百业旺”的思想深入人心,努力形成人人支持公路事业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交通法律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要突出宣传重点,加强镇村宣传工作,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能动性和参与度。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要充分发挥县政府主导协调作用,积极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使交通规划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发挥“四好农村路”创建在乡村振兴中的先行官作用。要落实“路长”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切实把每一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不断夯实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工作任务,主动出击,积极作为,认真做好道路建设、公路养护、运营管理、交通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运营质量。要积极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用、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形成创建工作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展。要切实厘清镇村工作责任,夯实村道“村养、镇管、县站监督”的管理机制,积极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镇、村和村民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管护资金,落实养护人员,重点做好村道路肩培置、绿化美化等工作,提高管护能力,补齐创建工作短板。

  三要强化公路管护,确保交通运营通畅高效。要在巩固公路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完善公路建设、公路管养、客运物流、运政执法等长效管理机制。要重点加强农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积极实施交通安全防护工程,按照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及时设制标线、安装防护栏、增设警示标志等安保设施,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要积极开展养护工区及村道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养护人员专业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养护标准真正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优良。要强化运营管理,完善城乡公交规划,优化运输结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加大对客运市场、货运市场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道路超限运输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四要落实保障措施,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达标。要继续加大对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城乡公交运营补贴等配套资金保障力度,有效整合道路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建立常态化的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渠道,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做好原材料保障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砂石等原材料项目,加快已有原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切实解决道路建设和养护原材料紧缺、价格昂贵、建设成本加大等问题。要加强道路绿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全面规划,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农村公路一路一景。四要探索公路养护新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快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进程,提高公路养护效率,常态化地抓紧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年内创建实现省级达标,为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共发出满意度测评票30张,收回30张,其中:满意票24张,基本满意票5张,弃权票1张,测评结果为: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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