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投资3985.5万元,年度完成投资400万元,实施岐山县天柱山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总投资6851.25万元,年度完成投资5000万元,建设岐山县老年公寓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凤鸣东路和凤仪西路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蔡家坡镇唐家岭村等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凤鸣镇八角庙等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着力强化对因病因残致贫家庭的兜底保障,着力构建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商业保险救助为辅助,慈善捐赠、社会组织扶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宣传培训,
强化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全县村委会主任培训,提高新任村主任的履职尽责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四社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落实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促进幸福院规范运行。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依法查处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印发我县《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加大社会组织改革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有效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具体要求,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的应有作用。
六、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加快推进地名普查进度和成果
转化。健全完善清明节、寒衣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高温、寒冷天气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妥善分流安置长期滞留人员。加快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七、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围绕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三坚持三开展三争创”教育活动,引导全系统党员职工争做“四零”干部,全心服务民政事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五统一”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全系统组织能力,确保组织生活高效务实,发挥党组织根本性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进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民政服务、民众幸福”为主线,以“三个聚焦”为重点,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树立新时代民政干部新形象。
八、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综合创建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