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次数:984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9年628日(星期五)上午8时整,在县天缘酒店五楼会议室报到开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会议建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司法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

6、人事;

7、其他。

四、会议列席人员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蔡家坡经开区经规局、蔡家坡经开区财政局、蔡家坡经开区建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崔夕霞(由凤鸣镇人大负责通知),县人大代表杨林生、温祥儿(由蔡家坡镇人大负责通知)、王岐英(由雍川镇人大负责通知)、冯荣辉(由青化镇人大负责通知)、黄亚梅(由蒲村镇人大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五、几点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缺席、顶替。

2、会议原则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请县人民政府提前将本次会议材料各打印80份,务必于622日(星期六)下午6时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请县政府办通知有关部门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各打印50份,于626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请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25号 陕ICP备17009295号-1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