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从规划布局、资金投入、教师队伍、规范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学前教育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严格管理,全县幼儿园数量稳增、结构完整、布局合理,解决了“有园上、园好上”的问题,形成了“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幼有所育”。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我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全县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的28.7%,与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要求有较大差距。全县城乡之间、公办与民办之间、公办园之间、民办园之间在办园条件、师资力量、保教质量等方面还有较大差异,存在城区幼儿园“大班额”、农村公办园幼儿偏少,新建园建设标准高、改建园园舍不足且设施短缺等问题。
二是师资队伍力量不足。幼儿教育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流动性大、职称评定难是我县各类幼儿园普遍存在的问题。全县23所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371名,临聘人员101名,按照每班“两教一保”比例配备,尚缺幼儿教师 77名。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因控制办园成本,教师配备不达标。全县1409名幼儿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仅有469人。县第二幼儿园、青化幼儿园等5所公办幼儿园至今还没有机构和人员编制,影响教师绩效考评和职称评审,挫伤了教师工作积极性。幼儿教师特别是临聘教师和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
三是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幼儿园迎合家长心理,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超前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等教学,存在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有些民办幼儿园存在“大班额”问题。大部分幼儿园没有专职保健员和安保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幼儿园校车管理、运营不规范问题突出。民办普惠园财政奖补政策仍需完善,无证幼儿园取缔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和企办幼儿园移交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
三、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调整结构,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因此,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明确学前教育发展思路和目标,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共识,促使适龄幼儿由“有园上”、“园好上”向“上好园”转变,实现“就近、不贵、安全有质量”的普惠性目标,切实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要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人口政策变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整体规划布局。要认真排查小区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督促全面整改,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农村薄弱幼儿园的改造提升,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办园的投入力度,确保园舍设施、人员、安全等全面达标。同时,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大力扶持企办园、民办园发展。要创新办园模式,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吸引外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进入岐山,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或合作办园。鼓励县内优质园发挥优势,成为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均衡发展。
二是优化队伍,强化培训,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水平。要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根据《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和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每班“两教一保”的要求,单独核定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编制,并尽快解决5所公办园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坚持在每年教师招录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学前教师,主动加强与学前师范院校的沟通衔接,积极引进学前师范类专业优秀人才来我县任教。要加强幼儿园师资培训,通过国家、省、县三级培训网络,深入开展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要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标准,落实“五险一金”等政策待遇;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渠道,逐步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三是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全力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行。要严格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设定指导价,切实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要强化日常保障,把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炊事员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对幼儿园水电费、校车燃油费等支出适当予以补助,缓解幼儿园日常运行压力。
四是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确保学前教育规范发展。要着力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做好幼小衔接,引导各类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幼儿设置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防止和克服“保姆式”、“小学化”倾向。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科学考核评估,完善惩戒、激励、扶持等措施,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强化联合监管,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幼儿园招生、保教、食品、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促其依法办园、规范办园。要高度重视幼儿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和校车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防范和杜绝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校车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校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清理整顿未审批、条件差的办园场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扎实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根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会议对县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共发出满意度测评票29张,收回29张,其中:满意票16张,基本满意票10张,不满意票1张,弃权票2张,测评结果: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