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7月下旬,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检察院、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6个部门和审理法院(扶风县法院),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视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紧扣公益核心,依法履行职责,在安排部署、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彰显了检察监督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3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三个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案数量、办案效果均位居全市前列。
一是高度重视,谋划部署到位。县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工作重点,高位研究谋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夯实了职责任务,配强了工作力量,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积极向市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初步形成了检察机关主导、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措施有力,工作推进有序。县检察院紧紧抓住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认真整改。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缩短了诉讼时限,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3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8件,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积极整改,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98.6%,促进了我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解决。
三是重点突出,社会效果明显。县检察院从行政公益诉讼入手,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开展了多个领域的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政府部门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法律执行,解决实际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网餐平台常态化巡查中,县检察院就美团等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备案不规范问题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6件,同时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巡查,对发现的87家商户违法经营情况,发出诉前建议87件,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整改,73家整改达标,14家被下撤平台,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县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广泛性、深入性不足,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性质认识不清,对检察机关涉及本部门的公益诉讼反应迟缓、配合不力。
二是运行机制仍需完善。与相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线索发现及转化渠道,特别是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有效的线索移送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三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绝大多数,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对较少。诉前程序开展的多,进入公诉审判环节的少,公益诉讼的刚性作用没有充分展现。注重案件的公诉审判和诉前程序,对判决结果的执行和检察建议的跟进督办力度不够。
四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时间短,专业性强、涉及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对诉讼办案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仍存在案多人少、能力亟待提升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益诉讼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公益诉讼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一要站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紧扣“公益”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问题解决作为首要工作目标,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律监督。三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公益诉讼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一要创新公益诉讼宣传的方式方法,以典型案例宣传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二要将公益诉讼宣传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释法阐理,提升宣传效果。三要突出宣传重点,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一要完善与监督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的联系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二要加强对案件判决结果和诉前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整改到位。三要学习先进经验,丰富监督形式,积极开展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四)增强素质,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能力水平。一要根据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和公益诉讼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设机构,强化职能配置,优化工作力量。二要严格办案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把线索、立案、调查取证、公诉等每一个关口,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三要采取专业培训、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升干警案件线索发现、证据调查核实、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环境优、作风好的新岐山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