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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
(2019年8月27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次数:10020次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岐编发〔20199号)文件精神,2019年827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共设5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为: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各委员会设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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