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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全域旅游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9935次

县人民政府:

2019年8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全域旅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县政府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8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全域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域旅游工作从发展理念有待更新、发展合力有待形成、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文旅宣传有待加强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审议意见。一年来,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促进了全县全域旅游工作的稳步发展。目前,打造全县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周文化景区、开发重点文旅项目和旅游宣传营销等10条审议意见基本落实,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项目、旅游厕所项目、凤雏遗址展示项目建设等7条审议意见正在推进落实,建设县级游客服务中心、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创建星级酒店3条审议意见还没有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办理进度不够快。审议意见提出一年来,县政府虽然千方百计加大落实力度,但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的进度要求来看,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有的问题虽然落实,但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的还在推进之中,有的还没有进展。特别是五丈原景区、关中天下等部分重点项目的停滞对全县旅游业的影响较大。

二是办理质量不够高。在基本落实的审议意见中,表面看得到了落实,但实际效果不明显。周文化景区管委会还没有正常工作,民宿发展没有推开,周文化景区二期建设效果不明显,岐周路路灯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完成。

三是办理办法不够多。在办理审议意见中,对一些意见办理统筹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方法单一,特别是在一些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机制方面不够灵活。

三、审议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提出,是依据创建全省旅游示范省要求和我县实际提出来的,因此要深刻把握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现实需要、是旅游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助推岐山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充分认识全域旅游工作审议意见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把握时间节点,主动工作,落实落小落细,围绕县委全委会对文旅深度融合的精准定位,深挖资源,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探索走出具有岐山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之路。

二要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要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发展,对照验收标准和审议意见要求,着眼“全景岐山”,对基本落实的10条审议意见再巩固再提升,持续做好优化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正在推进的7条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强力推进,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对还没有落实的3条审议意见要创新工作思路,再鼓干劲,对症下药,不折不扣地推进审议意见落地生根,办出实效,以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办理推进全县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三要形成审议意见办理合力。要将全域旅游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办理方法,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联合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分类施策,针对整改落实过程中的三类情况,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要建立科学管用的考评机制,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回访和督查,采取刚性监督手段进行督办,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根据《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全域旅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共发出满意度测评票26张,收回26张,测评结果:满意票17张,基本满意票8张,不满意票1张,测评结果为: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将研究落实情况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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