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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20835次

县人大常委会:

6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全县2018年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执行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对于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现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抓好工业企业宣传教育,引导县域广大企业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使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成为每个企业的行动自觉,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抓好全民环保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和夏秋季秸秆禁烧,集中开展生态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向全县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发放铁腕治霾宣传折页2.4万张,在县电视台、广电网络播放环保公益广告190批次,开展环保政策宣讲300余次。县生态环境局、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了“环保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向县级领导、有关部门发放环保法律法规汇编50余本,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切实增强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落细。

(二)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围绕四场保卫战,紧盯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下茬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突出工业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两大重点,制定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确保实现35蒸吨以下(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锅炉“全清零”。加快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度,出台《2019年全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补贴办法,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目前全县“煤改电”23841,占任务的49%;“煤改气”15839, 占任务的50%823日全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现场会在我县顺利召开。加大镇级省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目前凤鸣镇、蔡家坡镇2个省控自动监测站已动工建设,9月底前将试运行;7个市控自动监测站已确定点位,正在进行招投标。持续深入开展扬尘治理、黄标车淘汰等重点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3次带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督促工地落实“6100%”措施。针对7月份全县空气质量不优问题,819日县政府召开空气质量会商会,围绕减少PM10和臭氧排放,落实措施,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蔡家坡镇联合开展了麦李河流域排污口排查,针对排查结果,落实措施,抓紧整改。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和枣林、益店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大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水污染治理项目尽早建成投用。加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加快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目前《宝鸡市岐山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上报待批,县城水源地、苜蓿河水库已完成标识牌、围栏栽设,孔头沟水库保护设施正在建设。针对北干渠污染问题,7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大摸排力度,提出整改方案。县生态环境局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北干渠排污问题加快整改。8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北干渠污染治理问题,明确了整改责任,由县住建局负责尽快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消除污染。结合81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北干渠水源污染治理工作视察监督意见,制定了《北干渠岐山段水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目前星期五酒店、美的旗舰店、关中小吃一条街、恒立花园排污口已全面封堵,整改到位;王家巷组正在整改,北巷组、凤东组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即将动工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严格落实《岐山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岐山县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32户土壤重点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县政府与海螺凤凰山水泥公司签订了年度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完成了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予以公开。针对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畜禽养殖场所监管,督促农户干湿分离、日产日清。同时,探索建立化肥农药、废弃农膜回收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减少土壤污染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针对杨柳村垃圾填埋场受纳问题,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正在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青山保护方面,持续聚焦“五乱”问题,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加快秦岭勘界定标工作进度,目前已完成点位确定。加大秦岭北麓地区畜禽散养整治,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蔡家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小柳坪散养户。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周边群众科学养殖,切实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加快矿区修复治理,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原则,完成秦岭北麓矿区整治工作,制定千山烂泥沟矿区修复方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三)严格环境执法,提升环境监察能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较大、能耗较高、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不履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的项目,责令其停止生产;对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的企业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加快“散乱污”工业企业治理,纳入清单的540户“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清理取缔182户、改造升级349户、搬迁入园9户,已恢复生产或试生产358户。加快固定源清理整顿,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38个行业393户企事业单位发放工作,其中,发证205户、正在填报188户。围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大气强化督查,扎实开展查违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三查”行动,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5人次,检查企业121户,受理各类案件44起。其中,查封扣押17起、停产整治6起、行政处罚21起,行政处罚120.48万元。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共办理转办案件24件,受理群众投诉22件。其中,涉气12件、涉水1件、噪声7件、其它2件。对所有转办、投诉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累计通报问题77个,其中,国家督办39个、市交办38个。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58日以来,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进驻我县,累计共通报5个问题。其中,国家督办3个、市交办2个。截至目前,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待销号。持续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16个信访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3个信访问题、省委环保督察60个信访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认真对标中省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基层生态环境工作水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以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为契机,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镇、部门生态环保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整改标准,确保各类生态环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县域环境安全。针对县生态环境局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县政府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对接联系,力争尽快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工作,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坚持建设项目源头污染控制,把好环境准入关和环境政策关口,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不断提高“三同时”执行率。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围绕涉气重点行业、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移送一批。四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各级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督查反馈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全行业、全领域开展排查整治,积极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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