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
(一)
2019年9月24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龙淑萍为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建军为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
2019年9月24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
李伟涛岐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2019年9月24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田望松为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宏亮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2019年9月24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
田望松为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鲍小凤辞去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恩林辞去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