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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2月22日岐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岐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945次

2017年,是我县全面追赶超越、奋力冲刺全省十强县的关键一年,也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扣“一市一区一路”主攻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为建设实力岐山、品位岐山、幸福岐山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工作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的跟踪分析,依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7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审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督促县政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探索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新途径,实现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2、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追赶超越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县政府以转型升级、追赶超越为主线,聚焦“一市一区一路”主攻目标,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做大经济总量,做优发展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全面赶超。听取县政府关于打黑除恶、保障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县政府持续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保持长期高压态势,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促进解决民生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低收入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幸福院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4、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六美”工程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县政府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为统揽,以农民增收为着力点,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六美”示范村创建步伐。听取县政府关于幸福岐山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县政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

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以“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为重点,围绕工业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西岐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和“陈仓环保世纪行”活动。

6、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审议质量。持续开展人民满意的政府组成部门评选活动,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适时增加审议议题,组织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依法治县,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7、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接收、登记、分送、审查和存档等程序管理,改进备案审查方式,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依法做好对“一府两院”、各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8、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实行网上信访办理,按照专人接待、统一登记、签批转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答复反馈的程序,采取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和委室分口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贯彻县委决策,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9依法行使决定权。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将县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更好地凝聚全县人民智慧。

四、严格人事任免,强化干部任后监督

10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严把任前考察关、法律素质关、承诺表态关和票决任命关,组织新任命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切实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

11、深化干部任后监督。持续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活动,结合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促使任命人员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五、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2、组织代表培训。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代表履职的相关知识。积极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发放有关学习资料,促进代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13、促进代表履职。为代表搭建履职新平台,组织开展“2017追赶超越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活动,让代表成为全县追赶超越的生力军。指导完成新一届代表小组组建工作,丰富代表小组活动。依托各镇“人大代表之家”,通过召开代表联系组会和组织代表开展走访、跨区域视察等活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查制度,为代表订阅专业报刊,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14、强化建议督办。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包抓、组成人员全员参与重点建议督办机制,通过转办交办、日常督办、集中督查、专项审议、检查回访等方式,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推动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

15、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组织召开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学习和交流镇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坚持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查等活动,注重听取镇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镇人大建立村(社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拓宽代表联系选民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镇人大工作考核检查机制,促进镇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6、开展人大干部履职培训。开展以“学法律、强业务、提素质”为主题的“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邀请省市对口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不得少于5小时,每月记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

17、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常委会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在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深学细照,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加强机关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常委会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18、创建“三型一家”人大机关。在机关开展“三型一家”建设活动,即通过以学习提素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效能强作风,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以服务促发展,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着力把人大机关打造成各级代表的“温馨之家”,增强代表的归属感、使命感和成就感,夯实人大依法履职基础。

19、积极推动人大制度建设。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规律与特点,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深入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常委会及机关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20注重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的宣传,注重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作,做好常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实效。开通岐山人大网站,提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调查,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全县工作。

21、切实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密切与上级人大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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